我朋友被人打了造成轻微伤,应追究另一方什么责任,住院费是另一方出的,我方无责任,我方应如何为权
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
致人轻微伤的,可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实际受到的损失。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朋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