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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 我阿姨因为邻里问题和邻居王某争吵,并被王某从楼梯拉下,无大碍。
后来我叔叔回家,再次和王某发生争吵,并致王某“眼睛下面靠近鼻梁根部有伤口,鼻梁有点骨折”,已经可以出院,但是不肯出院(住院有5天了)。已经报警,警察那边有做过笔录。
请问这种情况,王某算轻伤还是轻微伤?我叔叔这边最糟糕的情况是什么情况?如果王某去法院起诉,会怎么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sufj……(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5-01-1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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