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一年,现在鉴定已做完八级,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主张补偿,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
你好,不合理,应当是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水平计算
是可以主张补偿的
您好,在你工伤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你伤愈以后还不能从事先前的工作,或者调换岗位后还是不能从事工作的话,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给你经济补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您好,既然是工伤就申请工伤补偿即可,单位解除合同对于补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不合理。可以要求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水平主张,另外,伤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