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二手房纠纷(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违约金)
二手房纠纷(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违约金) 本人于14年8月看中一套二手房,总价:105万。同年9月与房东和中介签订房屋居间协议,并陆续支付购房定金给房东共计:3万元。(协议规定产证需在1个月内办出)。
目前因房东产证无法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内办出,导致该居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同意双倍返还定金+本金共计6万给我,并于15年1月12日与我签订了违约赔偿协议。但是房东不想让中介知道。
由于当时签订的是包括房东和中介在内的三方居间协议,在协议的“违约处理”中有一条提到:如甲(房东)乙(我)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的,则各向丙方(中介)支付房屋成交总价1%的违约金。
麻烦请问:
1. 在这种情况下,我对于中介方是否属于违约。
2. 是否需要向中介支付房屋成交总价1%的违约金。
3. 如果届时中介起诉我,我是否能胜诉。
希望诸位大律师指点迷经。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yun……(上海)
提问时间:2015-01-1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