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是否负连带清偿责任?
我是否负连带清偿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投资做生意,乙方让甲方将钱打入了我的户头,然后让我和乙方到银行将钱取出交与乙方之手,后甲方发现乙方在诈骗并报案,最后乙方因诈骗罪被判刑,事后甲方民事起诉乙方和我为共同被告要还该部分钱并偿还同期贷款利息,法院一审判决乙方偿还欠款及同期贷款利息,判我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基于以下理由,我认为不应该负连带清偿责任:
1、我不是他们双方的担保人。
2、我不是他们合作生意的合伙人。
3、该部分钱我已经取出给乙方,法庭上乙方也承认拿到了该部分钱。
我是否负连带清偿责任?
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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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gysjk()
提问时间:2011-01-03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