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
顺平县菜市场管理中心,向给个体商户送货车辆收取道路维修费
顺平县菜市场管理中心,向给个体商户送货车辆收取道路维修费 顺平县菜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给个体商户送货车辆每月索要道路维修费100元,供货车辆公司司机不给,管理中心的人就不让车辆进入市场,司机也就不开进来,说去别的地方送货都没交过这样的钱,司机说这样下去就不给我店面送货了,无奈之下我个体商户只得自己掏钱,收据是:维修费100元(车牌号)。还说一辆车每月收100元。这样下去以后还是不是要涨。去年我们已经交了管理费,还另交了2000多的123网入网管理费,可我们的货网上根本就没有卖出去过。还另交了什么垃圾处理费等。
那个维修费是不是有收费标准呢?原来说没月交100元,现在又说每辆车每月收100元。长此下去我店倍感压力!
谢谢律师,专业的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lin……(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5-01-12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