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中介暂扣房款、老人赡养等问题
中介暂扣房款、老人赡养等问题 爷爷和奶奶有套房,爷爷和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叔叔,一个是我父亲,我父亲和爷爷已经去世。
奶奶通过中介把房卖了,为了交易方便我和叔叔都签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在我签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生效之前有签订一个《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是“为方便房产交易,我委托中介代收XXXXX房继承权人的继承份额折人民币XXXX元。我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由中介公司代为持有,房产交易成功由中介公司全额一次性付给我”。(我、叔叔、奶奶、中介都同意并签字)
但是在交易成功后,叔叔去中介出示了一份《委托书》和一份《意见书》,并替奶奶拿走了大部分的卖房款,委托书奶奶写的,意见书叔叔写的。
委托书内容是“我因年龄以高,考虑问题不周全所以有关房子处理方面的一些问题,现全权委托儿子(我叔叔)代理”。
意见书内容是“我分割爷爷财产有赡养奶奶的责任和义务,现就此事本人在此表述意见,由中介公司暂扣我的因得资金,待双方协商解决赡养老人的费用后再予支付”。
中介给我的答复是,让我和叔叔一起去写收据领钱,单我一个人去不予支付。
与叔叔协商是要拿走我因得的一半作为奶奶的赡养费,不然他就不和我一起去写收据,意思就是让我在中介拿不到钱。
卖了房奶奶有经济能力,叔叔有劳动能力和赡养能力,我还必须得赡养奶奶么?
中介公司可以暂扣我的资金么?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资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5119……(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01-12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