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土地使用证不予办理!合法权利无法享受!
土地使用证不予办理!合法权利无法享受! 王律师 你好 我是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石芫乡希望小学对面农民廖隆春。于1997年在石芫乡希望小学对面建房一层,因质量问题房屋长期渗漏水,致使房屋墙壁大部份变成绿色,审批手续齐全,总面积126平方米,已交契税,(只是未办房产证)因次子廖圣恩脑瘫,致使经济困难。2003年外出打工至2009年9月初方才回家打算建房,跟石芫乡政府土管所长说明要建房的原因和建什么样子,所长黎金说:不拆不需要审批,要拆重新审批。旧房要交36元每平方米(实地测量117平方米前面公路屋檐下未算在内)后边要280每平方米(说情之后则以240每平方米计算,实地测量54平方米),总共付款17172元整。(2009年9月16日付款石芫信用社黎金帐号上)过三天之后将1997建房用地使用证交于土管所所长黎金处,到了农历过年时侯(农历12月26)所长叫我去拿手续,当我看到时却是一张罚没单,而不是土地使用证,所以我没接这单据,因为不是土地使用证,后来就一直拖直到今天也没拿到土地使用证(2011年1月2日)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办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啊? 希望您能帮助我 需要您的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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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62436……(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1-02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