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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请问我能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请问我能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我所在的单位最近口头通知我,因为单位的经济状况不佳,现在要裁员。我知道这个是个借口,单位要裁我的原因,是因为现在领导换人了,所以要把单位原来的老员工裁掉(事实上单位最近才新招了3个新人)。在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我后,我随即要求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对我进行赔偿。我是07年12月入职的,入职后单位说好了要跟我签劳动合同,但是却一直没有签过。我是单位的会计,在3月份的时候,单位领导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将单位的会计工作委托给了另外一个人,即从4月份开始,我已经无事可做。
最近我找单位领导要求他们正式给出书面通知,来解除我的合同,并且按照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他们好像是怕了,一直托着,既不给我正式的通知,也不肯给我相应的赔偿。
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的赔偿金+未签合同而应该付给我的双倍工资吗?他们现在已经不能提供给我当初约定好的工作岗位了,是不是他们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违约了呢?

请专家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emon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4-16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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