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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向律师请教问题

向律师请教问题 请教律师,我们业主与物业服务存在好多问题,所以2013年物业管理费没交,于是他们委托律师起诉我们,后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知我们双方于2014年8月份29日到调解室进行协调,到了时间当事律师去了山东,我们把一些问题跟调解室联系人(通知书上写的是法院联系人)反映,他说跟我们反映的。而到了2015年一月份有几家收到了法院的传唤,请问实际并没有进行调解,而直接以这种方式起诉,法院是否程序合法?还有上次法院调解室给我的通知书也存在两个问题,把我501的写成502,时间写成晚上9点半,所以我觉得里面肯定存在猫腻,我可否通过网络举报法院联系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gj39(上海)
提问时间:2015-01-09 19: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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