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租赁合同的事情
关于租赁合同的事情 我们向别的公司租赁了东西,付了押金2万多.合同签订的时间是3年,现在已经过去了2年,还剩下1年。
现在因为公司内部一些事情,我们想解除合同,但对方公司坚持如果现在解除合同就没收押金。想请大家帮忙看看,合同里关于合同终止的是这样写的:
其中甲方为我方
合同终止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义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乙方书面通知,本合同即刻终止,甲方应结清所有已到期未缴的租费(含滞纳金),且乙方有权没收押金。
(1),甲方将设备搬离乙方服务区域以外的地址,或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设备毁损、灭失或乙方丧失所有权。
(2),甲方无支付能力或财务情况实质上发生恶化,遭受查封、强制执行,或已受解散、破产或重整的申请。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经甲方书面通知,本合同即刻终止,且甲方得依实际损失请求赔偿,并以乙方已收取的租费总额为上限。
合同其余部分是:一是讲包含什么设备,二是租期和租费,三是押金和安装费用,四是付款方式,五是讲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并没有说到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讲到甲方的责任也是关于物品使用方面的。
那么,如果我们要终止合同,那乙方有没有权没收押金呢?我们该怎么做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n06……(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4-15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