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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朋友借用我身份证注册有限公司开服装加工厂,现因朋友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工人工资17万余元

朋友借用我身份证注册有限公司开服装加工厂,现因朋友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工人工资17万余元 朋友借用我身份证注册有限公司开服装加工厂,现因朋友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工人工资17万余元,现工人申请法院处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虽是法人但未参与工厂的任何经营任何利益,工人可作证我本人非工厂经营者!如上所述,我想咨询各位,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法院处理我需要如何证明我非实际经营者?如我朋友愿意承认他才是实际经营者我是否就全无责任?期待大家的回复,拜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1-09 08: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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