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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实际产生工作量发生变化!急求帮助!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实际产生工作量发生变化!急求帮助! 我方是施工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
1、签订的合同内施工内容发生工作量增大,原合同工作项目签订时不是很细化明确!合同中签有设计深化条款!甲方把设计变更内容算在设计深化中!找不到明确“设计深化”文字规定,无法说通甲方!
2、在合同外追加项目过多,现场负责人(甲方)口头约定,第一份合同作废,按照所有工作内容和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从新签订施工合同!为出具任何文字性文件!
3、现场负责人现已离职,现甲方总经理接手项目事宜!现甲方总经理要求只按合同签署的内容及价格来结算合同内部分的工程款,但现场实际产生的工程价已超出原固定总价合同价格的100%!
求助:如何追回合同内工程款?“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5%,要从新签订合同”这句话找不到出处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半路出家学施……(北京)
提问时间:2015-01-08 22: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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