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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本身确实亏损严重的,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登报清算注销后,股东要承担责任么?

公司本身确实亏损严重的,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登报清算注销后,股东要承担责任么? 三万元注册资金的有限公司本身确实亏损严重的,根据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登报清算注销后,跟公司有合同关系的人以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股东,说注销时未书面告知他,要股东赔偿损失10万元。
    股东应该承担责任么?承担多大责任?清算报告中有一句“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法院观点:因未书面告知,所以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有限清偿责任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edy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1-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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