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可以拿对方提供的证据当自己的证据吗?
可以拿对方提供的证据当自己的证据吗? 小妹2013年和一男订婚,三天以后去男方家里,男方叫小妹去外面当小姐,因小妹不愿意把她赶出门并说你不去外面做小姐赚钱我不会和你结婚,并且去家里闹,男方给了22400彩礼钱,还给了亲戚的红包钱,要求退还三万块钱,妈没有同意,爸写了张纸把过程写的清清楚楚签了字给了男方,里面有说男方叫女方出去做小姐不同意绝对不会娶她,男方拿去法院当证据,我想问我们可以拿来当证据状告他拐骗妇女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维也纳的忧伤(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5-01-0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