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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三门峡的一位公民,最近我有一起民事纠纷想要咨询一下
律师你好,我是三门峡的一位公民,最近我有一起民事纠纷想要咨询一下 律师你好,我是三门峡的一位公民,最近我有一起民事纠纷想要咨询一下。我在上班路上,被一家里跑出来的狗咬伤,当时老太太承认让我去打针,回来后拿着单据老太太给我医药费,可是后来老太太及家人把狗转移走不承认养狗,我就把他们起诉了,我提供的证据是当时的录音材料,录音材料可以证明他们家狗把我咬伤。现在的问题是,我通过当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供的资料,老太太住在大儿子家,把老太太和户主系老太太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一同告啦,可是开庭当天大儿子说他家没养狗,并且实际老太太是住在二儿子家,我也是在他二儿子家门口咬伤,被告人却写成了大儿子一家,现在大儿子要反过来告我诬告,我想问一下诬告是否成立,还有就是在录音材料上有大儿子的录音。现在法院只是开庭采证,我还想问我现在应当怎么做?能否在增加二儿子为被告?现在他们一口咬定说老太太是自己居住在二儿子家,由他们公共出钱赡养,如果老太太说没钱,那我的医药费能否要回来?恳请律师在百忙之中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5-01-07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