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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帮施工单位做工程资料是否属职务犯罪?

工程监理帮施工单位做工程资料是否属职务犯罪? 我是一名工程监理,在工程修建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无计量工程师,于是施工单位请我为其制作工程资料,并约定按市场价(工程计量千分之8)给我劳务费。工程管理过程中我未给施工方任何违规、违法资金,也没有放松工程的质量监控,认真履行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工程完工后我按与施工单位的事先约定收取了资料制作费6200元。不知这种行为是否是职务犯罪??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红灯停(四川)
提问时间:2010-12-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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