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个人独资

怎样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怎样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乙方在甲方处购买机器并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由于前期甲方将机器暂存在丙方并签订了《机台使用合同》使用期限一年现在以使用半年丙方并没有缴纳任何费用,其中合同有注明甲方可以随时处理买卖机器,现在乙方要收回甲方所在暂存在丙方处的机器,但是丙方不愿意将机台归还,请问现在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倩云(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1-06 20: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