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毕业应届大学生见习期提出解约需要一些什么条件
未毕业应届大学生见习期提出解约需要一些什么条件 我是明年7月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因为学校是高职,所以在今年九月就和浙江一个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在招聘的时候只说了要干6,7个月的见习期和3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的工资好像是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200(好像是这么多)公司说转正后是一年三万,也就是一个月2500,结果发回就业协议书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公司在协议书里面的应聘时间填上了“录用时间2011年1月到2014年1月”
公司规定是2011年1月10号报道,我在12月21号开始就一直打协议书上的联络电话一直没人接,直到昨天上午我打到总公司才问到分公司的号码,然后他们人事部的人说太晚了,不让解约,我说可以向公司赔偿一定违约金,但是人家说不要违约金,就是不肯让我解约,下午我再打电话,人事部的又说领导不在,就算在也还是不让解约!
我觉得这个关系到自己诚信度的问题,毕竟是自己违约在线,但是公司也不能这样不让我解约吧
现在我不想去这个公司上班了,想和我男朋友一起上班,不知道解约需要些什么程序
哦对了,这个好像是什么应届大学生见习期,不是试用期,也不清楚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hfyh……(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2-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