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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婚家庭的财产公证与继承等问题咨询

关于再婚家庭的财产公证与继承等问题咨询 我们家共兄弟姊妹三人(都在外地买房结婚成家了),我母亲过世二年,我父亲(62岁)住在老家(房产一套,田地数亩),去年经人介绍与一黄性女子(52岁,离异,大女儿判给前夫,小女儿判给她,目前大学在读)在一起生活(跟我父亲住在我老家),目前尚未领取结婚证。有些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
1、双方如果不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就直接领取结婚证的话,是否意味着等我父亲百年之后,该女子有权继承我家的此套房产以及田地?
2、双方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就意味着我父亲百年之后,该女子与我家这些固定房产无关?她随时都有被迫离开我家的风险?
3、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然后也去领了结婚证后,我父亲与她又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子(但产权证上没有我父亲的名字),等我父亲百年之后,重新购买的这套房子双方子女是否都有继承权?
4、另外还有个疑问,是该女子提出来的,我也比较疑惑,她提出,如果不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等我父亲百年之后,她就一点保障都没有,她担心我们兄妹随时都让她走人,因此她说她需要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是说要么领结婚证,要么双方一起再供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就是待我父亲百年之后,留给她的。请问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吗?
5、请问类似我父亲这种情况,怎么样才做到:双方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在一起搭伴过日子的方式(不领结婚证),双方各自的子女负责各自父母的赡养,待双方任何一方百年之后,这种关系就结束,不跟双方目前的财产挂钩。

以上这些问题都比较头疼,恳请各位律师不吝赐教,最好能有一些类似的案例可以参考一下?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psty……(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1-05 13: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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