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我爸爸在2002年于村支书及村队长的见证下购买邻居宅基地;合同由村支书手写,该房前房后面积使用权归我爸爸所有,有双方签字和手印。
  先介绍邻居情况,邻居一家有一母两子一女四口人。女儿早年嫁人,大儿子早年被人家招做女婿户口已走,小儿子早年接替父亲公职已属城镇户口,老人随小儿子于城镇居住,户口是否相随不知。94年后此一家人未在此地生活。
  现该地要拆迁,这家人闻讯,陆续将女儿及大儿子的户口改回此地,向我父亲所要水地旱地称合同只写了房前房后面积使用权,未注明田地面积。此家人于2005年在村支书的帮助下又补充了合同条款:此地于国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由我父亲使用,我爸爸需每年给予费用300元整及双方签字和手印,我爸爸并未参与此次合同的补充以及签字,只是事后给了一张此补充合同的复印件给我爸爸。请问这处宅基地及田地面积归我爸爸所有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li11……(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5-01-04 15: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