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我爸爸在2002年于村支书及村队长的见证下购买邻居宅基地;合同由村支书手写,该房前房后面积使用权归我爸爸所有,有双方签字和手印。
先介绍邻居情况,邻居一家有一母两子一女四口人。女儿早年嫁人,大儿子早年被人家招做女婿户口已走,小儿子早年接替父亲公职已属城镇户口,老人随小儿子于城镇居住,户口是否相随不知。94年后此一家人未在此地生活。
现该地要拆迁,这家人闻讯,陆续将女儿及大儿子的户口改回此地,向我父亲所要水地旱地称合同只写了房前房后面积使用权,未注明田地面积。此家人于2005年在村支书的帮助下又补充了合同条款:此地于国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由我父亲使用,我爸爸需每年给予费用300元整及双方签字和手印,我爸爸并未参与此次合同的补充以及签字,只是事后给了一张此补充合同的复印件给我爸爸。请问这处宅基地及田地面积归我爸爸所有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li11……(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5-01-0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