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涟源邮政局连续工作了19年的所谓临时工,2004年邮政局在新的劳动合动法没有出台的时侯,将我局全体临时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同一天要求我们与娄底一劳务输出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再签上岗合同,才能上班为威胁。但我们临时工在2004年以前没有社保什么的,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什么补偿,交什么保险的,当时我们也懂得怎么维权,为了上班只好被迫签字,现邮政局解除我的上岗合同,请问我有权要求邮政局补交2004的社保吗,2004年邮政局解除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om2156(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0-12-30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