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假
您好,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给予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北京晚婚婚假规定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法律没有规定婚假。
婚假3天,晚婚10天,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