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是否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办事处有效?
应当属于雇佣关系。
应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现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要到外资企业办事处工作,要经过劳务派遣一个程序,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像这样的办事处一般都没有经营的资格,只是协助上级公司进行一些业务的联系工作。
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
因此,私下聘请你们其实是违法的。
你们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这种形式一般不适用劳动法。只能认定为雇佣关系,对你极不利,建议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