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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办案费以及律师费,由“被告人”出?

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办案费以及律师费,由“被告人”出? 律师函中,提到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办案费以及律师费,由“被告人”出?这是否符合宪法?律师函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我们是否可以投诉发律师函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bium(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4-13 23: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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