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住房补贴的条件。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关于您是否有福利分房的问题,关键在您在农业局的房屋使用记录信息的内容属于哪一种情况的登记。这个应该以为重要的。不能仅仅一有记录就否决您的申请。应该认定福利分房已经确权产权与您的名下,且是福利性质。如果是商品性质的不能认定。应该支持您的补贴申请。
再者,福利分房应该有农业局名字备案与政策扶持的,农业局需要给你开具一个证明,您是商品交易获得的房屋。如果有买卖合同的可以出具买卖协议扶正。
最后,您需要做的是,确认房管局认为的相关记录到底是什么,是否能够确认是绝对的福利分房吗?
房屋产权是否在您名下?这些问题应该对您一一答复。
以商品购买的,农业局有证明的,应该可以开具的。以此支持您的请求。
本级机关不能处理的,需要向上一级机关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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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当时是购房合同中价款的约定及当时的房价来证明
你好!
首先,住房补贴是工资中的一项,你在98年购买的房屋没有享受福利分房,所以你应该享受住房补贴。
其次,关于证据证明问题,98年购买发屋的购买合同、房照及农业局证明你未享受福利购房等。
找证据证明你没享受福利房待遇。。
“按照商品房购买,以外部价格成交”本身即证明不是福利分房。
农业局也是可以出具一份实际情况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