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纠纷致伤残如何划分责任和赔偿
纠纷致伤残如何划分责任和赔偿 最近几年,某村张某(72)和他的两个弟弟(单身)因为池塘(他的弟弟在看护,紧挨着池塘有一块水田,前两年国家对池塘进行了修缮,由于种种原因破坏了水田耕作条件,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蓄水修路发生矛盾。前段时间,2014年11月29日当天下午4~5点左右,张某去修缮通往水田的道路。其间,张某的两个弟弟看到了,走过去发生争吵,然后张某某在避让他的两个弟弟投掷过的石/泥块时从堤坝高处坠落致劲椎受伤(双方均没有第三方证人),当时颈椎以下活动受限且颈椎持续疼痛,危及生命。后经颈椎减压手术,目前颈椎疼痛得到缓解,下肢和右手肌力在恢复中,但左手基本无肌力。但目前尿管认为拔出,吃不下饮食,需要有人24H照顾,恢复的前景不明。由于费用昂贵(目前已经用了10多万),在医生的建议下爷爷已于2014年12月26日转回镇医院观察治疗。目前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样子很凶)可能会组织调解。请问该事件他的两个弟弟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请问应该是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75080……(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4-12-30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