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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女友纠纷
与前女友纠纷 我和前女友A在09年七月相识恋爱,有性行为。在十二月时感情危机,我们身处异地,我同时在本地又找了一位女友B。2010年一月A知道我有了B,于是摊牌和A双方达成协议分手。事过几月后,A突然从B的加密相册内下载我和B的照片,寄给我家人。A又联系我父母说要给其说法。我与A联系后,他又说我侵犯她的隐私权,将和A发生过的事情告诉B了。欺骗她感情玩弄她,给他造成精神损失。她给我父母的信息中总是不依不饶,明确说就是让我们家不好过。经家长道歉和沟通无果,他威胁说如果得不到说法要将我以前和A恋爱时所发信息内容发到网上。或者直接找到我的学校,我是在校大学生。
2010年十一前夕,再次骚扰我父母,并且去父亲单位闹事,要说法,威胁我家人要告诉单位和我学校所有人,并且赖在单位不走。家人未与其见面。我在短信中我尝试告诉她可以赔钱给她,她就顺势索要万元。后来我家人出面骂她,遍没有音讯。
今天再次短信威胁我,需要我在过年之前解决和她的事情,否则要将以前我们的短信和电脑聊天截屏打印出来制作成传单在我学校散发。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这种事情。如果他真的在我学校散发传单,可以说毁了我一生。学校性质特殊。
如果报警,将按照什么方式处罚?她是因为什么被处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light……(河北)
提问时间:2010-12-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