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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端面与对方不小心相撞,将对方烫伤,我是否要赔偿,应赔偿多少

端面与对方不小心相撞,将对方烫伤,我是否要赔偿,应赔偿多少 在饭店吃饭,刚取的热面正要往桌子上放,由于汤比较满,自己就慢慢的移动,注意力也主要放在端汤上,突然从我斜后方快速过来一个女人,当时她一边低头看手机一边走路,也没看到我,我也没看到她,双方撞上了。结果对方被汤烫伤较为严重,左手半个手腕手,三分之一左手手背(手指没事)被烫起泡了,嚷着不能动,也不能上班,非要我赔偿。我觉得双方都有过错,目前已经垫付2000元医疗费了,现在事情过了5天,她还要我赔偿额外3000元损失费。请问是不是合理,我应该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rvin……(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4-12-3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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