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附近有个大人主动邀请2个19岁满18周岁小孩洗澡,不幸死了一个,大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吗?承担
原则上,18岁以上已经成年了,不是法律上的小孩了,自己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如果死亡不是他人故意造成的,或者他人没有能救而见死不救的情形,应该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应该判断有危险还相互约去游泳,可能会因此过错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不构成犯罪,如有过错需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这是可以意外事件的,可以从道义上讲支付一定补偿的,谈不上是赔偿的,因为没有过错的。
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