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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好友是乡下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因4月份,五月份处理了几个问题女生
我一好友是乡下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因4月份,五月份处理了几个问题女生 我一好友是乡下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因4月份,五月份处理了几个问题女生。解决问题时用粗鄙话小声说了其家长不明事理的话,被他们听到了。几个女生后来怀恨在心,我的朋友平时行为习惯也不怎么注意影响,在学生们午睡呀,写字的时候喜欢拍拍她们,要她们纠正坐姿。几位女生就于6月24日那天约好一齐叫来父母,亲戚进校欧打我朋友,说我朋友猥亵学生,把我朋友打伤了。当时学校只有两三个老师值班。家长们把我朋友送交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说民愤大造成了影响,对我朋友之案侦查,后被刑拘。我朋友觉得很冤,形侦员说他有好奇心,满足感去拍的学生,现已提交法院。要定他罪。请律师们告诉我们该怎样去替我朋友解决此事,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班上的男生证明也只是拍过她们。老师没有单独与班上女生呆过。(其中一个女生因父母离异闹情绪,我朋友把她叫到办公室开导她,当时女孩哭泣倒在我朋友身上,我朋友抱了她一下,事后被说成我朋友也是猥亵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12-30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