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于2008年8月骑摩托车带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是与一台农用四轮车刮蹭导致我们侧翻
我于2008年8月骑摩托车带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是与一台农用四轮车刮蹭导致我们侧翻 我于2008年8月骑摩托车带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是与一台农用四轮车刮蹭导致我们侧翻,我是左腿和左肩锁骨骨折,另一人是左腿粉碎性骨折,事故责任是我与四轮车主四六责任!判罚我赔偿另一人六万元钱。当时因为我治病花费很大,就判我将我在农村的半晌地给对方偿还债务。但是到现在为止,农村的土地租用价格已经每晌一万元,加上土地每年的收益,从判罚到现在,已经超过当时判罚的金额,我想问的是,这份土地我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12-3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