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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摊位之后发现盈利情况与当初转让时候说的天然之别能要求退还转让费吗

转让摊位之后发现盈利情况与当初转让时候说的天然之别能要求退还转让费吗 今年四月份从朋友手中转来一摊位,摊位由我经营,租金我交,由于都认识,就没有签订转让合同,连转让费收条都没,从事几个月,摊位生意进入旺季,可是盈利情况跟当初说的是天然之别,有种被人坑的感觉,跟他联系两次,要他退还转让费,或者退还部分转让费,他告诉我说,他无人去接手转让的摊位,说他帮忙联系人看有转让的没,几个月过去,还是以这样的借口搪塞我,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要求他退回全部转让费吗,还是两者协商退回部分转让费。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求专家给点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30 16:4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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