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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的合伙人以能搞到工程的名义陆续从我这里拿走了三百多万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的合伙人以能搞到工程的名义陆续从我这里拿走了三百多万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的合伙人以能搞到工程的名义陆续从我这里拿走了三百多万。结果一事无成。这些钱一部分是请客送礼游玩以及送现金给政府官员。但是大部分是他个人挥霍掉了。每次从我这里拿钱的理由跟实际开支名目不符合。拿钱后有他签字确认金额和用途。比如说送了某某领导五十万,但是实际上没有送。是他自己花掉了。他现在承认从我这里拿了三百多万,嘴上会归还,但是他一直不还。我该怎么办?如果真的是请客送礼了,可以追回来吗?因为一直是以他的名义去做人情的。这是经济案子还是刑事案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12-30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