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土地租用纠纷

土地租用纠纷 我8年前因外出打工,租给他人土地使用20年,以每年一千元组给他, 合同上写 如过国家对土地有政策变动时归我所有,或 在20年内回家再种地  则 返还给租地人 剩下的年份的钱。但是在跟他协商把地收回时 组地人向我索要3分钱的利息(利滚利),我能给这利息钱吗?还有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租地人把 他组我的地直接组给了他人,并且把我家的地换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 我能否把地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weij……(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12-30 11: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