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建房(房改房)拆迁补偿问题
1.只要交部分土地出让金 就可以再使用70年,使用年限这个问题没有关系的并不是说70年后房子不属于你的啦 ,只是土地使用期到了而已(如果不拆的话 只要交很少的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再住了(比如:宁波房价1万/平米100平米的房子 大概交9000元以内的出让金就购了。 2.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得到赔偿。
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主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