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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2014年7月中旬在江西鹰潭人民医院做了输尿管狭窄手术

我爱人2014年7月中旬在江西鹰潭人民医院做了输尿管狭窄手术 我爱人2014年7月中旬在江西鹰潭人民医院做了输尿管狭窄手术。到现在有5个月了,人一直发烧,现在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医师说在鹰潭做的手术并没有输通输尿管。用我老百姓的说法,也就是手术失败。但是在做手术前医院要家属签字,医院把自身的责任撇清了。请问我还有办法追究鹰潭人民医院的责任吗?医疗费花了近2万元。对于我这个还没有脱贫的家庭来说,无论是在金钱和身心上都是个沉重的打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鹰潭)
提问时间:2014-12-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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