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对方交通肇事,一人死亡,分期赔偿。
对方交通肇事,一人死亡,分期赔偿。 对方撞死人,经过法院调节分期赔付,给啦第一期钱后对方不再给付。
对方撞死人是在广州,
对方车辆是深圳的,
现在法院说已转给深圳法院
撞死一人对方主要责任
赔偿协议是分期给付的
对方只给啦首期
现在一直不再给付
判啦几个月,人已出狱
现在我们应该怎样做能要倒剩余的赔偿款?
法院说已转交深圳
是不是要去深圳强制执行啊?
有没说要在一年内申请?
是不是要再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品茶oO(广东)
提问时间:2009-04-1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