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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我是否可报警?男方的彩礼都嫁过去,结婚三天后男方父母要我把东西去给他们保管和我嫁的首饰,当时我受于尊重他们,现在不还我可以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28 11: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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