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分配与遗嘱有效力
遗产分配与遗嘱有效力 我想一下关于遗嘱及遗产分配这方面的问题,首先我想详细的像你阐述一下我这里的具体情况。
我奶奶本人有两处房产,但是两处房产的房主只有一份是有我奶奶的名字,而另一份的持有者是我的三爹,因为我三爹已经因病去世很多年,而且膝下无子所以并没有继承人,他去世的时候也没有做合法有力的遗嘱证明。所以到现在这件房子都是我奶奶在住,理所当然的这件房子就变成我奶奶的,因为我奶奶是我三爹的直系亲属,所以我们都这么认为,法律上也是认可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的奶奶打算吧她持有的一份房产分为两份,一份给予她的大儿子一份给予她的二儿子,而把这一份是我三爹名义的房产给予她的大儿子,因为我三爹的这栋房子,当初是由大儿子出的人力物力建成的,并且我三爹生病时(癌症)大约百分之90的医药费都是大儿子所出,所以我奶奶打算把我三爹的这所房子给予大儿子,所以想自己立个遗嘱,但是她又不想请公证人(不想让他人知道),说是想让我给她写下一份遗嘱,然后她按手印盖章,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效力?我身为她的孙女可以代写吗?还有一个我想问下,其实我比较担心她一个老人,如果有人对这份遗嘱不服,不依法进行赡养义务,她可以用怎样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果由我代写一份遗嘱,这份遗嘱将来会具有法律效力吗?我今年22岁,是一名医护人员,因为从小跟着我奶奶一起住,对于大人的是非我不想去了解,但是我想尊重我奶奶的意愿,我奶奶76岁,身体还算可以,有自理生活能力,完全有判断能力。但是不认识字,如果我用录音的方式加上书面遗嘱以及她个人的盖章及手印,这样这份遗嘱有效吗?还是如果只用写书面方式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姜萌萌(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04-13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