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他是江西人,小孩四岁,一直跟女方生活在娘家,男方三年未抚养小孩
您好,夫妻感情破裂,才可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你好:可以的
如果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