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程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程纠纷 本人买了一处二手房,他的杂物间没有产权,是当初手续不全办不了了,原先房主说可以办,后来到房管所问了,不能办理产权,套房的产权已过户给我了,钱还没给对方,现在就是杂物间没有产权,本人要求退还一点钱,杂物间按一半的价格算,合同是以下这样写的: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福州市永泰县 上马路宏泰大厦的602套房一处,建筑面积为104平方米,三层(602)杂物间一间以及套房内的家具(餐桌椅、客厅沙发、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等)附属物。(详见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42.3万_元整(大写:_肆 拾_贰_万_叁_仟_零_佰 零 拾 零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 贰万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如果我们要打官司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良潮(福建)
提问时间:2010-12-2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