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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买卖房屋纠纷
买卖房屋纠纷 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发现楼下有极具攻击性的精神病,但卖方却没有在签订合同之前告知,是否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或其他类似责任,能否在减少或免除违约金的情况下解除条约?(注:楼下的精神病上楼砸过门,闹事)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b197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12-26 19:33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顺平律师
2014-12-26 19:36
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还要视情而定,可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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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请问一下卖方没有告诉买方楼下有极具攻击性的精神病应该承担合同法里的那条责任?可以当解约的理由?
回答:
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李红彦团队律师
2014-12-26 20:33
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还要视情而定,可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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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江律师
2014-12-27 10:41
可以起诉合同违约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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