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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和民事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和民事赔偿问题 事发地,江苏苏州,肇事车辆从机动车道冲过绿化带导致我方在人行道行驶的1人死亡,现在责任认定书是肇事方全责,是个货车,货车属于
一个货运公司,根据行驶证上的地址没有找到,可能是皮包公司,车子只有交强险,现在司机在看守所,给了2w就说没钱了,到法院做财产保
全,法院只给封了那辆肇事车和那个货运公司的一个银行卡,卡里没有钱,申请保全的是60w,现在远远不够,法院也不主动给查财产线索,
光要交什么财产保全申请费,都交了,只查封了那个车,真是气愤。现在司机、车主、货运公司都在推脱,不给赔偿,已经提起诉讼,但是害
怕判决后他们然后不给钱,到时应该怎么办?执行时法院会查他们的财产线索吗?还是线索仍然需要我们提供?而且检察官说司机可能判1年
左右,这不给赔偿还判的这么轻,我们觉得他的性质非常恶劣,涉嫌故意撞人,刹车都不踩。难道我们的人就白白死了吗?那个货运公司的法
人不能追究吗,这段时间他们随便转移财产,然后到时候公司一点财产都没有,到时候执行什么?而且据说车子的实际车主逃跑了,哎,真是
满腔的愤怒和悲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anch……(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2-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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