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恋爱期间金钱往来,分手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金钱往来,分手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A女与B男恋爱期间,一共发生了主要的3笔经济往来:一,A女见B男家长时,其家长赠与了5000元红包;二,A女生病期间,B男大款5000元用于看病,三,恋爱期间B赠与A金首饰一副。后因性格等原因分手,B男要求A女返还以上3笔费用,是否合法?另分手后,A女去外地工作,B男以诈骗罪起诉A女,是否构成诬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8433……(广东)
提问时间:2014-12-26 14:2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