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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顺庆区荆溪镇桑树坝村村民,因原房屋无法扩建于1999年6月向村上申请新修住房
本人系顺庆区荆溪镇桑树坝村村民,因原房屋无法扩建于1999年6月向村上申请新修住房 本人系顺庆区荆溪镇桑树坝村村民,因原房屋无法扩建于1999年6月向村上申请新修住房,经南充市国土局审批同意修建90平方,修建过程中超出51.62平方,实际面积为141.62。因违法占地而向荆溪镇国土所缴纳罚款后于2000年7月从荆溪镇国土所领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14年11月因拆迁到镇国土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该土地使用证为假证!办事人员从三点判断1.说是跟同村别的村民土地证上的笔迹不同。2.地址本应是桑树坝村六组,却写成了桑树坝村一组,3.该证上的图号地号与同村另一村民相同。因此不给办理。 在荆溪镇国土所,顺庆区国土局,查不到任何档案,后在南充市国土局也只查到当年的建房申请资料。 目前荆溪镇国土所一口咬定我们是假证,顺庆区国土局让我们去找拆迁办的谈,拆迁办的又只需要国土局的认可,市国土局只给我们复印一份建房申请与呈报表。 现在从镇上到区上到市上在到拆迁办,把我们这里推了那里推,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当时荆溪镇国土所负责办理的人因为贪污,已经坐牢了,可能我们当初交的罚款被他贪了,所以没有录入电脑档案。现在就想知道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到底有没有用?我们的房子算不算违章建筑?谢谢各位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4-12-2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