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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人代持有何意义

注资人代持有何意义 我老公和一个朋友以及另一单位,三方为主要出资人开一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单位35%(可介绍项目,不参与经营),朋友18%(任董事长),我老公8%(主管技术),由于公司初期人员配置还不到位,所以初期单位个人代持10%,朋友代持10%,我老公代持10%,还有9%分配给在职的几个技术人员了。请问我老公这个代持的10%有何意义?我老公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不转出或只转出部分吗?这些都是朋友和单位协商的结果,主要是单位制定的。朋友说以后增资扩大后可以将单位的持股比例降低,我老公的比例再调高,这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疆雪花飞(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4-12-25 17: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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