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租房的问题
租房的问题 我今年7月份租的房子. 到10月份我拖欠了房东3个月的房租. 前几我回老家几天.房东趁我不在出租屋里的时候把锁换了.他把我的东西全部都拿回他家里. 昨天我回到出租屋的时候.房东已经把我租的房间租给了别人... 我现在已经交清1500块的房租费.但是我有很多贵重的东西被丢了.其价值不低于2000块..我想要求房东赔偿1000块.我和房东说过了.但是房东他说被丢的东西也不关他的事.他不做任何的赔偿. 这事让我很迷茫.. 请律师问我解答.怎么样才能让房东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五夜(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0-12-28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