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年前借别人1万元,当时借条内注明3个月内还清。当时还钱的时候未向对方索要回借条

20年前借别人1万元,当时借条内注明3个月内还清。当时还钱的时候未向对方索要回借条 20年前借别人1万元,当时借条内注明3个月内还清。当时还钱的时候未向对方索要回借条,收据也丢了,毕竟20年了,钱是肯定还了,当时对方身家也就2万多,当时的1万属于大数额那么大不可能忘记的,但是最近突然翻出旧借款单据说要我还,请问法律上如何定义,起诉的话谁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18: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