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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偶发事件

校园偶发事件 杭州建德市某所初中课件休息的时候,有一女生在黑板上写两个男生互相喜欢,其中有一个男生看不下去,就到讲台上叫她不要写了,顺便推了她两下,那女生当时并没有摔倒。后来那女生害怕男生再来推她就往后退了几步,在退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导致了严重的脚伤直接导致住院,要在病床上最起码趟四个月,以后也有可能有后遗症。请问这种校园偶发事件,从法律角度上看责任该怎么分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w……(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08: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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